近日,一則《奶奶抱娃遇事故,7月大嬰兒飛出車窗》的新聞再度引發網友對兒童安全出行問題的關注,不少網友表示憤怒:為何不給孩子準備兒童安全座椅?
眾多網友的指責似乎表現出中國兒童乘車安全意識的覺醒甚至普及,而從調查數據顯示,中國家庭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比例卻只有28.19%,調查結果并不樂觀。而與之形成巨大反差則是兒童交通事故數據統計:據交通部門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有超過1.85萬名14歲以下兒童死于交通事故,是西方國家的2-3倍。其中,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是主要因素之一。由此看出,如何提高安全座椅使用率,使更多兒童免于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仍是目前較為迫切的問題。
盡管兒童座椅使用率仍低下,但不能否認在兒童安全座椅進入中國的十幾年中,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媒體都在積極推動兒童安全座椅行業發展,尤其在近兩年各地法規條例都強制適齡兒童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讓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有了法律依據。
?。ㄉ蠄D為,國內知名安全座椅品牌寶貝第一、母嬰童商品零售與增值服務品牌孩子王開展一系列活動,呼吁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全國立法)
地方性法規陸續出臺,提高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
2014年,上海市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兒童不得乘坐在副駕駛座位以及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這一法規的出臺打破了國內安全座椅無立法的窘境。隨后,海南、深圳、山東、南京、杭州等地也相繼立法,讓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有法可依。今年,上海又在最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加入相關規定: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時,未配備或者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將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進一步推動兒童安全座椅的安裝普及率。
俗話說,落地有聲。條例落地只是前提,執行才是關鍵。2016年,深圳交警便開出首張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罰單,開創全國先河,使執行得以真正實現。
加大安全座椅普及力度,增強兒童安全出行意識
此外,無論是企業還是媒體平臺在近幾年也都加大了兒童乘車安全出行知識普及力度,逐步提升人們的兒童安全出行意識。
2014年,央視科普類節目——《原來如此》曾用兩期節目講述兒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在《抱不住的孩子》中,試驗人員通過滑臺車緊急制動試驗,實力證明乘車時用手抱孩子非常危險;在《兒童乘車禁區》中,試驗人員則以寶貝第一兒童安全座椅為例,向人們證明了兒童安全座椅能夠全方位保護孩子安全。
2015年,《朝聞天下》又針對 “關注汽車兒童安全座椅”這一話題進行了兩期專題報道,倡導消費者購買座椅時要認準3C認證。通過節目我們可以看到國內首個通過兒童安全座椅3C認證的品牌——寶貝第一嚴苛的生產及檢測過程,也了解到只有通過3C認證的產品質量才有保障。
盡管目前無論是地方政府、企業還是媒體都在不斷推進兒童安全座椅的普及,但必須承認,長久以來形成的抱孩子乘車習慣,并非輕易改變,關鍵還是要依賴于國家強制性立法,才能徹底改變人們的觀念與習慣。小編在此希望國家早日發布兒童安全座椅強制性法律法規,降低兒童交通事故傷亡率。另外,小編還需提醒家長,安全隱患猛于虎,切勿用孩子的生命來做賭注,為孩子準備優質兒童安全座椅才是正確選擇。
附國內安全座椅已立法的省份、城市:
2017年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時,未配備或者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將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2016年6月1日,《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4周歲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米的兒童乘坐小型轎車時應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016年5月1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車的,應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016年1月1日,《海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時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時,應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015年1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4歲以下幼童乘坐私家車必須乘坐安全座椅,而且自2015年1月1日起對違反規定的駕駛員將處以300元罰款,成為我國對幼童乘車不坐安全座椅最早予以處罰的城市。
2014年8月1日,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規定:山東省未滿4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上高速,應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014年5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條第五則明確規定:嬰幼兒乘坐家庭乘用車時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014年3月1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應該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