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癥狀和體征
新生兒驚厥常見的是局灶性的,可能難以辨認。游走性陣攣性肢體抽動,交替性半側肢體驚厥,或原發性大腦皮質下驚厥(呼吸驟停,咀嚼運動,持續性眼偏斜,肌張力發作性改變)都是常見的。很少有癲癇大發作。
陣攣性肌肉活動伴肌張力增高和煩躁不安必須與真性驚厥相區別。煩躁不安只有在刺激后才會產生陣攣,握住肢體不動可制止陣攣。而驚厥是自發產生的,握住肢體時仍感覺到肢體的抖動。
診斷
應從測定血糖,血鈉,血鉀,血氯,血CO2 ,血鈣和血磷開始評價。商業化的血糖試條紙可快速測定血糖,同時應測定靜脈血糖的確切值。應作外周血和腦脊液培養;腦脊液必須通過顯微鏡檢查白細胞,紅細胞和微生物,并測定糖和蛋白質的水平。根據臨床情況作進一步的代謝性檢查(如動脈血pH值,血氣,血清膽紅素水平或尿氨基酸或有機酸測定)。頭顱X線可發現顱內鈣化,長骨攝片可揭示先天性感染(如風疹,梅毒),腦電圖對難以確定是否有驚厥有幫助,對驚厥的治療和隨訪有益。正常腦電圖或驚厥過程的局灶性異常是預后好的征兆,腦電圖顯示彌漫性異常則預后不佳,頭顱超聲或CT可確定顱內出血。應該考慮母親濫用毒品。
預后
新生兒驚厥的長期預后與病因直接有關。蛛網膜下腔出血導致的新生兒驚厥預后較好,而Ⅲ或Ⅳ級腦室內出血者發病率高。約50%因缺血缺氧而導致驚厥的新生兒可發育正常,早期驚厥往往與最高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有關。驚厥時間愈長,新生兒愈可能有以后的神經損害(如腦癱,腦發育遲緩)。
治療
治療首先是針對原發病變,其次是驚厥。除非是表現為呼吸暫停的驚厥,通常驚厥過程中不用止痙,因為一般它們是自限性的,很少危及新生兒的生命功能。
如果血糖低,應給予10%葡萄糖2ml/kg靜注;如果有低血鈣,給予10%葡萄糖酸鈣2ml/kg(含18mg/kg)(注意:給予葡萄糖酸鈣的速度不能超過50mg/min,同時作連續的心臟監護),應避免滲出血管外,因為會引起皮膚腐蝕,如果有低血鎂,給予50%硫酸鎂0。2ml/kg肌注。應用抗生素治療感染。
在確定驚厥原因檢查開始后,應立即針對驚厥本身治療。選用苯巴比妥,給予負荷量20mg/kg靜注,如果驚厥未停止,可每15分鐘給予5mg/kg直至驚厥停止,或最大用量40mg/kg已給予。維持治療在12小時后開始。劑量從3~4mg/(kg。d)起,根據臨床反應和血清藥物濃度,可增加至5mg/(kg。d)。苯巴比妥必須靜脈給藥,特別在驚厥反復發作或長時間發作時。當驚厥控制后,苯巴比妥可給予口服,苯巴比妥的有效治療濃度為15~40μg/ml(65~170μmol/L)。
如果需要第2種藥物,可用苯妥英,負荷量為20mg/kg,在新生兒唯有用靜脈注射才有效,應分成2次(10mg/kg),緩慢靜脈注射,以防止低血壓和心律紊亂。新生兒苯妥英中毒的體征很難發現,持續的高濃度將是有害的。如果能測血濃度,危險性就會減少。維持量從5mg/(kg。d)開始,分2次使用,根據臨床癥狀和血濃度進行調整,苯妥英的有效治療血濃度為10~20μg/ml(40~80μmol/L)。
對使用抗驚厥藥的嬰兒應予以密切觀察,藥物過量可導致呼吸抑制,而呼吸驟停將比驚厥本身更危險,抗驚厥治療必須持續至驚厥控制和以后發生驚厥的危險減少為止。